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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3549-2026)关键信息

2026-04-14 54

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3549-2026)关键信息

1. 标准基础信息

  • 标准编号:DB43/ 3549-2026

  • 标准名称: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发布部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 起草依据:GB/T 1.1—2020

  • 发布日期:2026年3月24日 

  • 实施日期2026年6月24日 

  • 发布性质:湖南省首次发布

  • 适用对象:湖南省现有及新建生活垃圾焚烧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设计、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投产后管理 

  • 不适用范围: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水泥生产设施 

2. 标准核心内容

(1)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对比

与国家标准(GB 18485-2014)相比,湖南省新标准显著收严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并新增了氨的排放要求:

污染物GB 18485-2014 限值(小时均值)湖南新标准限值(小时均值)收严幅度
颗粒物30 mg/m³10 mg/m³67%
二氧化硫(SO₂)100 mg/m³50 mg/m³50%
氮氧化物(NOx)300 mg/m³150 mg/m³50%
氯化氢(HCl)60 mg/m³20 mg/m³67%
氨(NH₃)无要求12 mg/m³(1小时均值)/ 8 mg/m³(24小时均值)新增限值
一氧化碳(CO)100 mg/m³80 mg/m³20%
二噁英类0.1 ng TEQ/m³0.1 ng TEQ/m³持平

注:氨为国家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湖南省首次纳入管控。

(2)恶臭污染物控制

恶臭污染物排放仍适用国家相关标准,不纳入本次新标准管控范围 。

(3)其他生产设施管控

焚烧炉以外的其他生产设施(如垃圾储坑、渗滤液处理站等),按GB 18485的要求执行 。

3. 超低排放改造配套实施方案

为配合新标准的实施,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于2026年4月13日发布《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同步公开征求意见 。

项目维度具体内容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4月27日
政策依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长江中游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及本新标准 
核心要求分步推进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提标改造和超低排放改造
目标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水平

4. 标准实施时间线

时间节点关键事件
2026年3月24日标准正式发布(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 
2026年4月13日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同步征求意见 
2026年4月27日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截止
2026年6月24日新标准正式实施 

5. 对行业的影响

影响维度具体内容
技术升级压力NOx限值从300mg/m³收严至150mg/m³,企业需增配或升级SCR脱硝系统;新增氨排放限值(12mg/m³),需优化喷氨量与脱硝效率的平衡
投资成本超低排放改造需投入烟气净化系统升级费用,预计单个项目改造投资数百万元至上千万元
运营成本药剂消耗(脱硝剂、脱酸剂)及能耗将有所增加
行业集中度技术能力弱、资金不足的小型运营企业将面临更大压力,行业洗牌加速
政策联动新标准为后续超低排放改造提供了法律依据,湖南成为继海南、河北等地后又一个出台严于国标的地方焚烧排放标准的省份

6. 标准定位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表示,该标准的制定是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及长江中游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重要举措,旨在分步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提标改造和超低排放改造,进一步提升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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