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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1. 项目基础信息
项目名称:西宁市污泥干化焚烧项目EPC(第二次)
项目业主:西宁深能湟水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长宁镇黑沟
批准文号:市发改备字(2025)第026号
出资比例:国有资金100.0%
合同估算价:15943.86万元
计划工期:345.0天
2. 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建设规模:日处理规模600t/d市政污泥,建设在焚烧厂内空闲建设用地(用地范围详见附件总图)
处置工艺:采用污泥干化+协同焚烧工艺,干化过程利用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蒸汽和电力,干化后的污泥送入原有焚烧炉协同焚烧处置
协同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利用焚烧厂相关治理设施协同处置
关键参数:市政污泥含水率80%,经干化处理后需降到35%
核心设施:配置2座污泥卸料门、2×80m³湿污泥接收仓、1座500m³污泥贮存仓及配套输送系统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60991001001
标段名称:西宁市污泥干化焚烧项目EPC(第二次)标段一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4. 招标范围详细分界
| 范围类型 | 具体内容 |
|---|---|
| 设计范围 | 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所有生产工艺系统以及因污泥干化焚烧项目涉及的原焚烧厂系统(入炉接口开口位置及方案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配合;以焚烧炉干污泥入炉接口为界,涉及到的焚烧炉本体改造的设计及施工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配合)、辅助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的工艺系统及土建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均为投标方的设计范围,设计阶段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竣工图绘制 |
| 施工范围 | 投标方负责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施工费用(含改造费用)。投标方负责项目场地平整及清表费用(如需),总图方案经招标方确认同意后进行实施 |
| 采购范围 | 本工程施工范围内除焚烧炉本体改造、生产车辆、检修工器具、实验室设备仪器、办公及生活家具外,其余本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应、运输、现场保管发放等均由投标方负责,并配合验收和功能试验。主设备及主要辅机设备采购的技术规范书、合同签订必须经招标方书面确认。施工用电及药剂由投标方负责 |
5. 投标人资格要求(核心门槛)
| 资格类别 | 具体要求 |
|---|---|
| 施工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设计资质 | 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 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 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 业绩要求 | 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建过1个300t/d及以上规模的污泥处置(干化或焚烧或资源化)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应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
| 项目经理要求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
| 联合体要求 |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为本项目设计单位 |
6. 重要时间节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1日 0:00时 至 2026年4月9日 24:00时止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 9:00(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远程解密、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