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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1. 基础信息
文件名称:浙江省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5月8日 至 2026年6月9日
2. 政策依据
《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浙政发〔2024〕11号)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2026〕2号)
3. 绩效评级体系
(1)绩效等级划分
大气环境绩效评级针对企业装备工艺、原辅材料、有组织排放控制、无组织排放控制、污染治理技术、监测监控水平、大气环境管理、清洁运输方式等差异化指标开展综合评价。
绩效等级划分遵循“短板原则”,以各指标最低等级确定企业绩效等级:
| 等级 | 定义 | 说明 |
|---|---|---|
| A级 | 绩效先进企业 | 标杆水平,重污染天气期间可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
| B级 | 绩效先进企业 | 良好水平,重污染天气期间可差异化减排 |
| C级 | 一般水平 | 需要进一步提升改造 |
| D级 | 最低等级 | 须实施针对性治理改造 |
对采用国际领先且能够连续稳定运行两年以上的创新性、突破性装备或技术,减污降碳效果显著,明显先进于同行业其他A级的企业,引导积极申报生态环境部A+级企业。
(2)管理机制
| 层级 | 职责 |
|---|---|
| 省生态环境厅 | 组织开展绩效分级,评定A、B级企业;制修订地方绩效分级技术指南;审核认定重污染天气豁免企业 |
| 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 组织企业申报,初审A、B级企业,评定C级及以下企业;组织重污染天气豁免企业的申报和初审(原则上应为B级及以上企业) |
4. 核心目标
| 时间节点 | 目标 |
|---|---|
| 2030年 | 400家企业达到绩效A级水平 |
5. 四项主要任务
任务一:大力开展创A行动
以煤电、热电、钢铁、水泥、玻璃、石化、化工、生活垃圾焚烧等重点行业及纺织染整、化学纤维制造等地方特色行业为重点,大力开展绩效创A行动。
| 时间节点 | 重点行业目标 | 覆盖范围 |
|---|---|---|
| 到2027年 | 钢铁、水泥、石化、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基本达到绩效A级 | 全省 |
| 30%的燃煤统调电厂达到绩效A级 | 全省 | |
| 热电、化工、纺织染整、化纤、生活垃圾焚烧等行业A级企业占比稳步提升 | 全省 |
督促指导钢铁、水泥、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同时建成一批大气环境绩效A级企业。
任务二:加快推进绩效提B
推动以下行业对照大气环境绩效B级及以上标准实施提级改造:
| 行业类别 | 具体要求 |
|---|---|
| 煤制氮肥、涂料制造、油墨制造 | 对照B级及以上标准实施改造 |
| 汽车整车制造、工程机械整机制造 | 对照B级及以上标准实施改造 |
| 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企业(溶剂型原辅材料年使用量100吨以上) | 对照B级及以上标准实施改造 |
任务三:推进最低等级绩效提级
| 重点行业 | 要求 |
|---|---|
| 砖瓦窑、耐火材料、石灰窑、铸造、工业涂装、包装印刷 | 大力推进D级企业提级改造,减少D级企业比例 |
任务四:推进“以新带老”提级改造
按照《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要求:
新建和改扩建钢铁冶炼、石化化工、电解铝、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等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
推进绩效最低等级实施新、改、扩建项目的企业,现有项目同步实施“以新带老”提级改造,原则上达到B级及以上水平
6. 激励措施
(1)差异化管控
| 激励类型 | 适用对象 | 具体措施 |
|---|---|---|
| 监管执法 | A级、B级企业 | 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无事不扰 |
| 行政处罚 | A级、B级企业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
| 错峰生产 | 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 根据绩效评级结果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先进的视情减少错峰生产天数 |
| 重污染天气应急 | A级企业 | 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纳入豁免清单的企业豁免管控措施 |
| 电价 | 重点行业企业 | 探索基于绩效等级和能耗的差别化电价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