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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关键信息

2026-05-11 1

浙江省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关键信息

1. 基础信息

  • 文件名称:浙江省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 发布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5月8日 至 2026年6月9日 

2. 政策依据

  • 《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浙政发〔2024〕11号)

  •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2026〕2号)

3. 绩效评级体系

(1)绩效等级划分
大气环境绩效评级针对企业装备工艺、原辅材料、有组织排放控制、无组织排放控制、污染治理技术、监测监控水平、大气环境管理、清洁运输方式等差异化指标开展综合评价

绩效等级划分遵循“短板原则”,以各指标最低等级确定企业绩效等级

等级定义说明
A级绩效先进企业标杆水平,重污染天气期间可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B级绩效先进企业良好水平,重污染天气期间可差异化减排
C级一般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改造
D级最低等级须实施针对性治理改造

对采用国际领先且能够连续稳定运行两年以上的创新性、突破性装备或技术,减污降碳效果显著,明显先进于同行业其他A级的企业,引导积极申报生态环境部A+级企业

(2)管理机制

层级职责
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绩效分级,评定A、B级企业;制修订地方绩效分级技术指南;审核认定重污染天气豁免企业
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企业申报,初审A、B级企业,评定C级及以下企业;组织重污染天气豁免企业的申报和初审(原则上应为B级及以上企业)

4. 核心目标

时间节点目标
2030年400家企业达到绩效A级水平

5. 四项主要任务

任务一:大力开展创A行动

以煤电、热电、钢铁、水泥、玻璃、石化、化工、生活垃圾焚烧等重点行业及纺织染整、化学纤维制造等地方特色行业为重点,大力开展绩效创A行动

时间节点重点行业目标覆盖范围
到2027年钢铁、水泥、石化、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基本达到绩效A级全省

30%的燃煤统调电厂达到绩效A级全省

热电、化工、纺织染整、化纤、生活垃圾焚烧等行业A级企业占比稳步提升全省

督促指导钢铁、水泥、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同时建成一批大气环境绩效A级企业

任务二:加快推进绩效提B

推动以下行业对照大气环境绩效B级及以上标准实施提级改造

行业类别具体要求
煤制氮肥、涂料制造、油墨制造对照B级及以上标准实施改造
汽车整车制造、工程机械整机制造对照B级及以上标准实施改造
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企业(溶剂型原辅材料年使用量100吨以上对照B级及以上标准实施改造

任务三:推进最低等级绩效提级

重点行业要求
砖瓦窑、耐火材料、石灰窑、铸造、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大力推进D级企业提级改造,减少D级企业比例

任务四:推进“以新带老”提级改造

按照《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要求

  • 新建和改扩建钢铁冶炼、石化化工、电解铝、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等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

  • 推进绩效最低等级实施新、改、扩建项目的企业,现有项目同步实施“以新带老”提级改造,原则上达到B级及以上水平

6. 激励措施

(1)差异化管控

激励类型适用对象具体措施
监管执法A级、B级企业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无事不扰
行政处罚A级、B级企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错峰生产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根据绩效评级结果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先进的视情减少错峰生产天数
重污染天气应急A级企业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纳入豁免清单的企业豁免管控措施
电价重点行业企业探索基于绩效等级和能耗的差别化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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